第一卷 第一章 前往新天地

到了开始厌倦马车之旅的时候,我们终于抵达国境。

视线的前方就是林布鲁王国,也就是我们将要建立新据点的地方。

我们以逆时钟方向绕向北方,从王国的北端出境。

顺带一提,迪赞托王国的国境以南是加尔希亚联邦,西侧则是海。

听说从那里搭魔导船航行几个星期,就能抵达海洋国家澳凯亚挪斯……不过我一次也没去过就是了。

「这里就是林布鲁王国吗?这段路真漫长啊……」

「会吗?我觉得应该比以前舒适多了。」

「轻松过头,反而不过瘾。」

「那只是因为你们的感受有问题。不该用巴陆库斯的标准来衡量外面的世界。」

途中我们也应付过魔物与盗贼的袭击,不过这点程度似乎没办法满足她们。

她们似乎想跟更强的敌人战斗……真是战斗狂。

没有因为和平的生活而松懈虽然是好事,但是太常打斗的生活也让人喘不过气来。

毕竟在巴陆库斯时,无时无刻都必须要有战斗的心理准备,否则无法生存下来。

在我做出警报魔道具「探立报」之前,就连巡逻都是有生命危险的勤务。

「不过,这里好像没有士兵呢。根本都能够直接通过了吧。」

「毕竟林布鲁与迪赞托之间有缔结互不侵犯条约。这里没有士兵,表示两国都想避免跟彼此起冲突吧。」

在这国境边界,没有看到任何士兵,只有一张写着「前方为林布鲁王国」的告示牌。国境并没有明确地划分界线,应该是为了避免在发生纠纷的时候有明确的责任归属吧。

既然可以这样任意跨越国境,照理说应该会有很多非法入国的偷渡客才对。不过,实际上却很少有这种情况发生。

因为这大陆的环境有点危险,只要跨出城镇一步就有可能遭受魔物或盗贼的袭击。对居民而言,移居至城镇之外是必须以生命安全为赌注的行为。

而且两国向国民征收的税金差不多,因此几乎没人会非法偷渡。

当然,这样一来还是会有间谍入侵、罪犯逃亡国外等问题发生,不过那是贵族们该操心的事。

这种事与前几天刚失去爵位,现在只是一介平民的我无关。

另外,现在林布鲁与迪赞托两国之所以缔结互不侵犯条约,是因为双方利害一致。

迪赞托王国目前正忙着向南侵占加尔希亚联邦,企图将其并吞。

而林布鲁王国则长期为了王位继承的相关问题而纷乱,不过,这只是表面上的理由。

虽然这只是我个人的推测,不过我认为林布鲁王国应该也跟迪赞托王国一样,为了应付来自东部的强大魔物而焦头烂额。跟巴陆库斯一样,这王国的国境跟有强大魔物栖息的托依托柏鲁克大森林相邻。

实际上,听说林布鲁王国目前特别器重能讨伐凶恶魔物的冒险者,给予相当好的待遇。这样的行动,几乎印证了我的推测。

也就是说,这里正是适合我们展开冒险者生涯的最佳地点。

「好,那我们先去注册成为冒险者再说吧。如果制度跟迪赞托一样的话,冒险者必须升为B级以上才有资格组织团队。我们得积极地完成委托才行。」

「真不愧是阿禄诺德大人,真是通情达理!」

「……我要去找比我强的敌人。」

恩翡,别拉扯我的衣服。

虽然只是买来的成品,不是特别订做的,但好歹也是丝绢材质,这可是很贵的。拜托你珍惜一点。

还有,玛丽亚蓓尔,你应该要避免跟比自己强的敌人战斗。

不然会被打死的。

我们遇到了一支经过这里的商队,向担任商队护卫的冒险者打听消息之后,我们来到了一个叫做盖杜纳的城镇。

是个勉强算是林布鲁前十大城的中规模城镇。

城镇的外观几乎与迪赞托无异。

明显不同的是,城镇内很少有人使用魔道具。

我对这一点有些在意,于是进去贩卖魔道具的商店观察。这里贩售的魔道具不但品质差,售价更是迪赞托王国的两倍以上。

应该是因为迪赞托王国投入更多资金培育魔导师,结果才能以更便宜的价格买到品质更好的魔道具。

从这个角度来看,迪赞托的环境算是挺好。

两国之间的国境警备完全不严密,转售魔道具应该是一门好赚的生意。不过,魔道具大多都被视为军用物资。

购买时必须签名、确认户籍,大量购买时更是得接受调查。

一旦判明是要转售外国,更会被追征相当吓人的税金。

因此,在这里的魔道杂货商人至少在台面上贩卖的都是自己国家生产的产品。

如果是透过非法的途径,就能买到更多不同的商品……我以前也常利用那种途径来购买、贩卖。

从店内的商品种类来看,假如我自己开一家魔道具专卖店,在这里应该不愁吃穿才对。

我的「收纳袋」内有一大堆没机会用上的素材,如果在这里开店,专做独一无二的高级魔道具,收入应该够我养活大队的伙伴们吧。

当然,她们肯定不愿意那样。不过在走投无路的时候还有谋生的预备手段,心情上会感觉比较轻松一些。

「队长,你为什么看起来这么开心?」

「一定是因为接下来准备闯入魔之森大杀四方,对不对?」

魔之森是托依托柏鲁克大森林的别称。只因为有很多魔物出现就称为魔之森,我觉得有点太草率了,所以我总是以正式名称来称呼。

话说回来……这两个家伙是不是对我有所误解?

我打魔物只是为了工作,一点都不喜欢战斗啊。

走进冒险者公会,立即感受到旁人的眼光聚集在我们身上。

正确来说,他们在看的不是我,而是跟在我身后的恩翡与玛丽亚蓓尔。

因为这一带的人大多是金发碧眼。

而这两个年轻女孩的外表特别有异国风味,想必很罕见。

公会内所有冒险者的眼光都盯着她们不放。

这也难怪。撇除身为前长官的偏袒心态,她们也算是外表可爱的美少女。

甚至有冒险者对着我做出吐口水的动作。

目前公会柜台有两位职员在服务,分别是粗壮的大叔与可爱的小姐。我选了粗壮大叔那一边。

因为可爱小姐的柜台排队排太长了。

而且年长的职员应该比较会提供有用的情报。

「如此如此这般这般……就是这样。请问有什么疑问吗?」

「没有。」

听着大叔职员说明的同时,我仔细地观察他。看得出来他的身上有以前留下的旧伤。

也许他以前也是冒险者吧。听说冒险者只要有一定程度的成果,退休后也可能被公会雇用,他应该就是这样。

这里的冒险者公会的组织规则与迪赞托王国几乎一样。

简单来说,公会所属的冒险者要是做了坏事,公会就会派出强者来追杀,所以不该动歪脑筋。

冒险者拥有武力,能选择不受世俗规范支配的生活。

因此其武力的行使必须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例如不能用武器指着市民、惹出问题的时候一定要透过公会处理……诸如此类。

由于我以前在迪赞托王国当过冒险者,其实这些我都知道。

两边公会的不同之处,顶多只有冒险者等级的称呼吧。在这里,等级的称呼是金属名称。

在迪赞托,冒险者的分级由低至高是「E、D、C、B、A、S」,而在林布鲁则是「铁、铜、银、金、秘银、山铜」。

至于等级提升的条件,则是视对公会的贡献程度而定。

例如承接指名委托的次数、任务的达成率、来自贵族的推荐等等……其实意外地有不少人情方面的条件。公会在审视升级时重视的不是纯粹的实力,而是对公会而言是否是个有用的人才。

在迪赞托王国,冒险者无论再怎么有实力,若对待前辈没有应有的礼节或素行不良,都无法升至B级以上。我那时比起为公会工作,更只是为了自己收集素材,所以等级停留在B级。

——没错,我在成为宫廷魔导师之前,曾经当过冒险者。

不过当时我的本业是有公务员身分的魔导师,所以冒险者只是副业。

因为自己去获取制作魔道具所需的素材比较省钱,而且需要的素材大多都在相当偏僻的地方,光靠委托无法取得。

尤其是用途相当有限的素材更是难取得,例如「吉卡草之根」唯一的用途是改变有「供水」功能的魔道具所产出的水之口味,这类的东西大多都只能自己设法取得。

若委托他人去找,反而会因此暴露身分,所以实在是无可奈何。

所以我当冒险者的时候大多只是去寻找自己需要的素材,用不到的多余素材就去公会卖掉,平时很少承接委托。

由于我提供给公会相当多的魔物类素材,所以当时还是获准升到了B级。

目前迪赞托与林布鲁两国的关系还算良好,因此我在那边的实绩在这里也受到一定程度的认可。

这应该是为了表示林布鲁王国不会质疑冒险者在迪赞托的功绩吧。

所以,我在这里完成注册后就立即被认定为银级冒险者,在迪赞托王国相当于C级。

「那么,如果我现在就组成冒险小组,是不是就能从事C级冒险者的活动呢?」

冒险者小组的等级以队长的冒险者等级为准。因此,如果我现在就跟恩翡与玛丽亚蓓尔组成冒险者小组,我们就能马上进行C级冒险者小组的活动了。

当然,对委托人而言小组承接委托的履历也是重要的参考条件,因此我们这样空有等级的C级小组恐怕无法接到什么像样的委托。

无论如何,还是有必要让她们两个提升自己的冒险者等级。

「是没有问题,不过……我实在不建议你带着两个弱女子一起行动。不同于迪赞托,这里的治安不太好。而且你的两位旅伴都这么漂亮,有可能会被掳人犯盯上。」

职员大叔似乎以为恩翡她们是我的女友之类。

这也难怪,她们的装备乍看之下实在不像什么了不起的东西。

她们身上穿着的护具是破旧的皮甲。

为了避免被上头的大人物盯上,我给她们的防具本身附加了「伪装」的效果,使外表看起来完全没有可取之处。

实际上,那是用大量龙皮制作而成的护具,是我引以为傲的杰作之一。

身为公会职员,大叔应该有高度的鉴定技能才对。连他都骗得过去,身为制作者的我心里其实非常得意。

她们身上装备的「龙皮甲」,实际上性能高得可怕。

使用的素材是秘银材质的剑也无法刺穿的龙皮,因此在迪赞托,A级以下的冒险者没有资格购买。

而且我还以附加魔法附加了许多效果,在皮甲里算是最高级。

至少在我所看过的皮甲之中,肯定没有比这更牢固的。

另外附加的五种效果分别是「伪装」、「减轻斩击」、「减轻打击」、「减轻魔法」、「提升体能」。

而实际的防御效果也早就在实战中得到了证明。

影响魔道具之附加效果强度的要素很多,包括道具本身与魔力的亲和性、使用媒介的魔力含量高低、道具与媒介的亲和性等等。

顺带一提,媒介大多是使用魔石磨碎后溶解而成的液体。

原则上,使用的魔物素材搭配从同种魔物本身取得的魔石做成的媒介,能发挥最高的效果,几乎没有例外。不过,我在制作的时候觉得光是这样还不满足,更进一步地将复数魔物的魔石磨碎、以龙的胃酸溶解、混合之后过滤杂质,成功地将魔力含量提升至极限。

因此,她们两人身上的装备之性能远在一般龙系防具之上。

不过,拥有龙系装备的人本来就不多,几乎没有比较对象可以证实这一点就是了。

「没问题。别看她们这样,她们其实很强。」

我这么说,转头向后看。恩翡随即弯起右臂,使上臂二头肌鼓起。不过她体型细瘦,不算强壮,做出这个动作反而只会让人注意到她白皙的肌肤。

玛丽亚蓓尔则是朝着无人的空中反覆挥出直拳,强调着无论对手是谁都无所谓。

「尽管放马过来!」

「我绝对不会输。」

看她们两人的如此态度,柜台的大叔职员显得有些困扰。

……别露出那样的表情。我也很困扰。

啊,我忽然想到——

我们在来到这里的途中打倒了不少山贼。

照理说应该每个城镇都有讨伐盗贼的委托才对,或许这样能稍微提升我们的贡献度也说不定。

「职员先生,我们在从迪赞托来到这里的路上铲除了几处山贼的根据地,请问这里有人提出委托吗?」

「当然有。因为商队总是为盗贼横行所苦。本公会也有一些委托……请问有带首级来吗?」

「有,光是头目的就有三颗。如果加上组织成员的份,那就很多了。我能马上去解剖所接受确认吗?」

「当然没问题。」

我以为这件事会由别的职员来负责,没想到这位大叔暂时关闭了柜台,领着我们来到解剖所。

看来是由他亲自为我们确认的样子。

职员亲切地服务每一个冒险者,看来这公会的教育训练很确实。

之前王都的冒险者公会,职员总是摆出一副公务员的态度,这里真的好多了。

不过也可能是因为公会里人不多。

途中,我跟职员大叔多聊了几句,跟他混熟了一些。

他的名字叫做亚里斯塔。

「这、这真是太惊人了!这是赫猫盗贼团的贝克!?这盗贼团可是让很多商队吃足了苦头啊!还有山城歼灭队的吉鲁巴特……而这是……红莲队的科拿兹!?」

看到我先拿出的三颗盗贼首领的首级,亚里斯塔先生非常惊讶。

看来这三人都是相当有名的盗贼团头目。

回想起来,以盗贼来说他们的行动的确相当有纪律。

当中甚至还有人会用魔法,只是我忘记是哪个团的了。

对了,这些人头我是收在普通的背包内。

带着「收纳袋」在身上,于好于坏都会引人注目。

要是被贵族看上、要求收购的话,我就很难拒绝了。

所以,我打算最近这阵子都尽量使用普通的背包与提包,在没人看到的地方才拿出「收纳袋」。

「本公会收到不少人提出讨伐盗贼的委托,包括被盗贼袭击的商队之商会长,还有女儿被掳走的织品商分店经理等等。有很多委托人的目标都是重复的,所以你应该可以得到很可观的报酬,敬请期待!」

公会的委托有常驻的、也有具时效性的,种类很多。

看来这三个头目所率领的盗贼团干过不少坏事,很多有钱有势的人都委托公会讨伐他们。

当复数委托人的目标重复的时候,达成目标者理所当然可以得到所有委托人提供的报酬。而且这次的目标是盗贼,光是打倒他们就能一次完成好几个委托,从这两个角度来说这次真是赚翻了。

而公会也对提出委托的权贵们有了交代,对双方来说都是好处多多。

其他盗贼团成员的首级则全部装在马车上的另一个袋子里,我之后再拿来。

讨伐盗贼的报酬至少有五枚金币,目前这阵子应该是不愁吃穿了。

顺带一提,林布鲁的货币有几种,价值由低至高分别是铁币、铜币、银币、金币、白金币,基本上每一种硬币的价值相当于次一等的硬币的十倍。

虽说迪赞托也是一样,不过迪赞托的国力较强,做为国家的可信赖度也较高。

因此,迪赞托十枚金币的价值,相当于林布鲁的十一枚金币,尽管金属的含量本身差不多。

这显示的是两国之间在国际上的信用差距。

在来到公会之前,我在镇上稍微看了一些旅馆。规模较大、能够让马车停车的旅馆,一晚的住宿费是两枚银币,三个人加上马的饲料与小费,一晚就要七枚银币。

饮食方面我也不打算过度节省,如果吃一餐要花五枚铜币的话,一天三餐乘以三人份,就要四枚银币与五枚铜币。

加上其他杂费支出,一天的必要经费差不多是一枚金币再稍多一些。

可以的话,我希望每天身为冒险者的收入都能够大于支出,所以一天至少要赚到一枚金币与五枚银币。

装备方面的需求我可以自己解决,应该不太需要花钱。

如果要养活整个大队的伙伴们,那我必须租够大的房子,设法养活六百人……看来要组成团队的路还很漫长。

目前我在这里仍是人生地不熟,这阵子就先随便承接一些能够当天来回的讨伐任务好了。

我拥有搜索敌人的魔道具——「搜杀宝宝三号」,要搜索魔物不成问题。

可以的话,我想挑相对好赚的魔物下手。

「阿禄诺德大人,看!目标是火蜥蜴夫妻呢!就接这个吧!」

「有上级恶魔的出没情报……真令人兴奋。」

「好、好,我知道了。」

两个部下只盯着秘银级的任务看,我揪着她们的领子把她们拖过来,继续寻找符合我们目前资格的任务。

在不熟悉的环境跟强敌战斗,是该尽量避免。等我们以后更习惯冒险者的工作并做好万全的准备,才该排除万难去挑战那样的目标。

我已经受够了随时面对高死亡风险的危险战斗。

常驻任务 巨魔讨伐

建议讨伐等级 银

讨伐证明部位 巨魔的心脏肌肉

讨伐报酬银币 一枚

以我们目前的条件来说,这种程度的任务比较保险吧。

巨魔相当笨,而且个体数量增加得很快。虽说还不如哥布林就是了。

我拥有魔道具,要找到目标并不难。只要去栖息地找,白跑一趟的机率应该很低。

巨魔是一种体表鲜红、体格强壮的魔物。

它们不会使用魔法,使用的武器只有用木头削制而成的棍棒。

棘手的是它们体力与耐力很高,而且擅长搏斗。

战斗时总是以力量单纯地硬碰硬,正面对决的话应该跟正式的骑士差不多强。

对付这种魔物的时候,原则上应该以魔法或弓箭等远距离攻击为主,或者是用毒或麻痹等手段使其衰弱之后再打倒。

因此,在冒险者之间这类的任务相对不受欢迎。

在公会的任务之中,需要事前准备或使用道具的魔物讨伐任务大多会剩下。

毕竟会当冒险者的大多都是为人有些问题的家伙……

这样的人,都不会想认真地进行事前准备。

巨魔这种魔物这么强,数量又增加得快,也很少人愿意狩猎,照理说应该会形成严重的社会问题才对,但巨魔之间动不动就会自相残杀,数量会因此减少。

它们对于地盘的执着,甚至在人类之上,因此巨魔的数量并不会暴增。

虽然讨伐巨魔的任务在冒险者之间完全不受青睐,但是对我们来说,事情就不太一样了。

我这两个武斗派的部下有卓越的近战能力,我则能从远距离单方面地打倒对手,因此面对巨魔是不可能陷入苦战。

毕竟恩翡她们打倒过等级更高的金级魔物——红巨魔,而我也打倒过更高级别的精金级魔物——皇帝巨魔,甚至单挑过秘银级的暴风巨魔……

因此,对我们来说这是能够安全地完成的任务。

巨魔的栖息地离城镇也不远,有马车的话要当天往返完全不成问题。

而且我拥有魔道具工匠的能力,对我们来说讨伐巨魔的价值可不只一枚银币。魔石、角等素材不只可以另外换钱,稍微加工就能做成可用于制作魔道具的媒介或是炼金术的材料,拿去卖的话至少可以有五枚银币的收入。

这些琐碎的手工作业可以在移动的途中抽空完成,因此以计算上来说,一天讨伐三只巨魔的话就够我们生活,也能存钱。

「咦咦~?巨魔吗~?」

「已经打过太多次了……不太想再看到了。」

两个部下显得很不满。

这也难怪。之前在巴陆库斯发生魔物大军的时候,的确是打了非常多的巨魔……对她们来说,就像是每天都吃同样的面包吃到腻了。

但是,现在必须请她们忍耐。

只做想做的事无法生活下去。

在这个世界生存,比我们想像的还要不容易,而且无趣。

另外,我决定选讨伐巨魔任务的理由还有一个。

虽然我没有告诉她们,但我目前的目标是为她们布置没有我也能靠自己活下去的环境。

因此,我想让她们学会没有我也能存到钱的生活方式。

大队的成员之中,也有人向我学过制作魔道具的方法。

等到她们加入之后,大队的成员们即使没有我也能靠着讨伐巨魔维生、存钱。

顺利的话,即使我不在了,她们应该也有办法好好地生活才对。

因为我无法永远照顾大队的成员们。而且也可能突然因为一些无法预测的因素,而被迫回到迪赞托。

为了让她们在那种情况下也能生活,我现在要先让她们学会明智的生活方式。

过惯了军队的生活,观念难免会与社会的一般常识有所落差。

其他的大队成员们现在应该也很难胜任店员等普通工作了吧。

所以,至少要以冒险者的身分脚踏实地过日子。

现在或许会很想跟强敌战斗、享受刺激与乐趣,但那只是目前年轻的时候会有的想法。

等到有了家庭与子女之后,自然会想追求安定。

我是恩翡她们的前长官与目前冒险小组的队长。

必须要为她们的未来着想。

所以,即使她们嫌无趣,我也得要求她们忍耐。

「要是有暴风巨魔就好了。上次阿禄诺德大人打倒过的那家伙真的很强吧?」

「我们两个联手的话……也许勉强打得过。」

她们真的会有想要追求安定的那一天吗……(望向远方)

总是像战斗成瘾者一样,完全没有要改变的样子,让我有些头疼。

这些家伙真是没救了……得快点想想办法才行……

【恩翡视角】

身为二等臣民的我——恩翡,加入军队是无可避免的命运。

我很喜欢战斗,若能够死在战斗中,那更是我求之不得的结局。

而且我也没有别的选择。

女孩子要自立生活并且赚钱的话,只能从事娼妓或者是跟战斗技能相关的工作。迪赞托王国就是这样的国家。

不过,现在我觉得这样很好。

因为加入了军队,我才能跟阿禄诺德大人在一起。

被王国纳入统治之下的地区都被称为属州。

我的故乡也是属州,叫做普罗汶基亚。

在这个地区,战斗被视为神圣不可侵的行为。这里有好几支战斗民族,会定期进行战斗,最强的战士将被选为国王。神前决斗的概念目前在这里依然根深蒂固,夫妻之间也经常用决斗决定大小事,这里就是这样崇尚战斗的地区。

因为这样,纯王国民都说我们是蛮族,打从心底瞧不起我们。

但是,从我的角度来看,他们才是莫名其妙。

无法战斗的人到底能保护什么?

明明要在这个世界生活,力量是必要的东西。

有很多佣兵、冒险者与属州兵都来自普罗汶基亚,这在国内相当有名。

而我出生的家庭也很好斗,甚至会因为夫妻吵架而受重伤……不过基本上受伤的都是爸爸。

由于我生长在这种任何事都要用战斗解决的家庭,我自己也习惯用战斗解决事情。

因此,我很快就适应了军队的生活。

被分发到军队的属州兵中很多人都有相似的观念。

最好是能够死在战场上,反正也没机会长命百岁,要死的话至少要死在战斗之中……

我的脑海中随时都有这样的念头。

属州兵基本上都会被派去最前线。

但是薪资却只有普通王国士兵的一半左右。

好像是因为王国领地与属州之间有经济差距。

我讨厌战斗无法解决的事。

要是全部的事都能靠战斗解决,世界一定会变得更好过。

加入军队之后,我被派去王国与联邦之间的国境地区,参与那里的大小纷争引发的战斗,过了一阵子之后,却突然被调走了。

表面上的理由是我拒绝履行长官的命令,但实际上却不是那么一回事。

而是因为我比其他士兵更强,而且还是女人,因此遭人嫉妒才会被调走。

我被调到了巴陆库斯,东部的边境地区。

那里是非常偏僻的地方,而且常有不好的传闻。

所以,当时我曾考虑过要辞去军职,为此犹豫了很久……如今回想起来,真的很感激当时的自己决定继续留在军中。

因为,我在那里……遇到了阿禄诺德大人。

「我是第三十五边境大队的队长——阿禄诺德。今后请多指教。」

刚见到他的时候,第一印象是这个人看起来有点靠不住。

体格偏瘦,身上穿着的是法袍,外表完全像是个魔法师。

不过,对于阿禄诺德大人的如此印象,在看到他战斗的时候就完全改观了!

他的魔法威力强大,足以将整片森林燃烧殆尽。透过魔法强化后的体能更是能以超快的速度战斗,连我的眼睛都几乎要追不上,而且他在战斗时总是身先士卒上前对抗魔物!

而且,他可不只是强而已!

阿禄诺德大人会用回复魔法,帮大队的同袍们疗伤。

例如有一次,艾璐璐跟擅长火魔法的杀人熊战斗,因为没能避开攻击而受了伤。

那时候,阿禄诺德大人潇洒地现身,一下子打倒了包围艾璐璐的所有魔物,并当场施回复魔法治好了她,然后马上回去战斗。

真是太帅气了!

艾璐璐的脸受到几乎会让人嫁不出去的严重烧伤,多亏了队长,恢复得完好如初,现在肌肤光滑粉嫩。

那一次之后,艾璐璐就完全迷上了阿禄诺德大人,对他死心塌地。

能跟随阿禄诺德大人出战的人选是透过模拟战决定的,我却不见得打得过她。

明明论实力是我在她之上,但艾璐璐那恋爱少女特有的强势气魄实在是非比寻常啊……

另外,队长不只是会用回复魔法,同时也会制作魔道具。

他做了很多魔道具,有魔物入侵就会马上大声通知的「探立报」这样实用的魔道具,也有输入魔力就会流出甜得像砂糖一样的水的「甘露水壶」。

巴陆库斯的生活环境非常严峻,但我们却能勉强过得下去,都是多亏了阿禄诺德大人的多才多艺。

像我现在身上穿着的这件「龙皮甲」以及腰际佩带的这把「龙牙绝刀」都受阿禄诺德大人用附加魔法提升了各种效果。

动手做了这些的是当过锻冶师学徒的达克跟当过皮匠学徒的吉勒克。

这两人当然也是大队的同袍。

原本只是学徒的他们之所以有能力加工龙类素材,是因为阿禄诺德大人收集了很多素材让他们可以多次尝试、不怕失败。而且阿禄诺德大人还给他们施了强化魔法,支援他们确实地运用素材。

在大队的所有成员都得到了品质良好的装备之后,就很少有人受重伤了。

所以,我们都很敬爱阿禄诺德大人。

我们在各方面都被他照顾得无微不至,不可能会讨厌他。

因为这样,就连玛丽亚蓓尔这种时常跑去别的部队摸鱼的队员,也都会回来认真地战斗。

不是我自夸,我认为我们第三十五大队真的非常努力。

大家都不想只是单方面地接受阿禄诺德大人的好意,为了回报他,所有人都尽力战斗,超越自己的极限。

因为这样,我们的实力突飞猛进,与在被调派入队之前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当然装备也有关系,不过即使与拥有相同装备的过去的我战斗,现在的我也有把握能够瞬间取胜。

其他队员们都催促着,想要马上去阿禄诺德大人身边。

因为比起军队,大队的队员们更重视阿禄诺德大人个人对我们的恩情。

玛丽亚蓓尔虽然不多话,但她的想法肯定也跟我一样。

要不然生性懒散的她也不会特地离开军队,选择成为冒险者。

在出发去狩猎巨魔之前,阿禄诺德大人决定先准备好居住的环境。

我们在某间旅馆租了一个房间。旅馆的名字很怪,叫做「可疑的风貌」,这样会有人想来住吗?

阿禄诺德大人虽然一副无奈的样子,还是慷慨地出了我们的住宿费。

「我一拿到钱就会马上花光,手上总是没钱!谢谢队长!」

我这样感谢阿禄诺德大人,但他却显得很头疼。

到底是为什么呢?

在旅馆内,我们只租了一个空间相对较大的房间。

为了省钱,睡觉时也三人睡在一起。

由于我已经很习惯被异性看到裸体,并不怎么排斥。

以前在巴陆库斯的时候,为了安全起见,任务中在异性的面前更衣很正常。

大小解的时候也不能离同袍太远,一定要有其他人在听得到声音的范围内才行,不然被攻击的话就惨了。

找好住宿的地点之后,我们在旅馆一楼的食堂填饱肚子,然后出发去讨伐巨魔!

因为巨魔对付起来很轻松,出任务的时候应该会很无聊吧。

不过,只要能跟队长在一起,我就没意见。要是为了这种小事发牢骚,可没脸面对跟我争夺与阿禄诺德大人同行机会的其他人。

阿禄诺德大人会这么决定,一定有他的打算。所以我只管跟着他就对了。

只要跟随队长,一定会很顺利。

从以前在巴陆库斯的时候,我就是队长的忠实信徒。

「那里有三只……然后更右边还有五只。要对付哪一边?」

「有!有!让我对付五只的那一边!」

「……真狡猾。我也想选那一边。」

「先抢先赢!」

队长的手中握着一个状似怀表的魔道具。

表面镀银,盖子可以打开。

不同于怀表的是,本该有十二个时间刻度的表面是光滑的平面。

平面上有几个在发亮的光点。

那是输入了搜敌探测魔法的魔道具——「搜杀宝宝三号」。

这东西能够探测到生物在无意识之间发出的魔力,因此能搜到敌人的踪迹。

使用这魔道具需要魔力,因此我们无法正常地使用,但是这真的很方便。

而且似乎还能根据表面显示的光点亮度大致判断敌人的强度。

我之前还听说过,这是队长为了自用而调整过功能的改造版,因此需要消耗的魔力比其他大队的魔法师使用的搜敌魔道具还要多,不过探测的范围也更广。

虽然很方便,不过……魔道具的名称全部都很土。

阿禄诺德大人虽然多才多艺,但是唯独命名的品味,神明似乎完全不肯给他的样子。

他为魔道具取的名称全都超级土。

不过功能都很好,使用上没问题就是了。

「队长就——」

「留在这里等。」

「知道了。」

对付区区巨魔可不能劳烦阿禄诺德大人动手,就由我们两个迅速解决吧。为了增加挑战性,我们各自对付不同群巨魔,不过我们可完全没有轻敌。

在紧要关头因为生疏而无法发挥实力战斗的话,那才更糟糕。

我跟玛丽亚蓓尔推了推彼此并前进,巨魔进入了我们的视野。

途中分头去寻找各自的猎物,接着我一下子就找到了自己负责对付的巨魔们。

我慢慢接近目标,同时做好战斗的准备。

这时候,巨魔们察觉到我的接近,快步往我这里跑来。

我轻轻地吐一口气,拔出腰际佩带的刀。

从刀鞘中被抽出的刀露出有弧度的纯白色刀身。

若仔细观察,可以看到刀身表面隐约有白色的气场升起。

拥有强大生命力的龙之素材,在丧命之后仍然持续展现其强韧。

这是我的爱刀——「龙牙绝刀」。

材质使用的是以前在巴陆库斯出现过的天界龙的龙牙中硬度最高的部分,是最高级的极致杰作。

那头龙的身体非常庞大,速度却快得吓人,当时我真的以为死定了,这么说可是一点都不夸张。

而且还有极高的魔法耐力,即使是队长也无法施予致命的伤害。

于是我们采用车轮战的方式持续消耗它的体力与耐力,最后好不容易才打赢……那真是个强大无比的对手。

以个体的强度来说,那应该是至今为止我对付过最强的魔物。

而这把剑的素材所使用的龙牙,更是来自这种强大的龙之中特别年长并强大的个体,刀刃的锋利程度当然是不同凡响。

由于天界龙的龙牙能咬碎秘银材质的铠甲,普通的刀剑根本无法跟这把刀正面碰撞。

而且这把刀还能借由注入自己的体力来更进一步地提升威力。

不过,那会消耗很多体力,用个几次就会累得站不住了。所以那是紧急时刻才能使用的必杀技。

我接近对手,迅速地挥出一刀。

巨魔举起棍棒要抵挡,却连同自己的武器被一刀两断。

剩余的四只巨魔连忙用愚笨的脑袋思考,它们开始移动打算包围我。

但是,已经太迟了。

对于习惯高速战斗的我来说,它们的速度慢得让我看了都想打呵欠。

我一刀斩杀正要绕到我背后的巨魔,接着举刀往前刺向从正前方扑过来的另一只的首级。

将刀拔起,我顺势一记横砍,收拾了第四只。最后一只巨魔见状,终于理解了实力差距,立即掉头逃跑。

我一刀刺中那毫无防备的后脑勺,于是巨魔喷出鲜血,瘫倒在地。

战斗本身在一转眼之间就结束了。

反倒是从魔物身上取出可换钱的部位的作业比战斗本身费事许多。

以前在巴陆库斯的时候,拿到的东西都能收进「收纳袋」,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队长说在这里不能那样做。

虽然觉得很麻烦,但我还是遵照队长的指示,将他要求的部位切下,收进包包内。

做为打倒魔物的证据,需要将魔物的身体的部分部位带回去。这叫做「讨伐证明部位」。

巨魔的讨伐证明部位是心脏的肌肉,所以我先切取整个心脏。

因为心脏内有魔石,事后要挖出来。

我陆续从巨魔身上切下阿禄诺德大人指定的值钱部位,收进包包内。

我现在使用的这个包包,虽然没有空间魔法,但有附加「除臭」效果。因此,即使塞满了满是血腥味的器官也不会发出令人不快的气味。

完成了队长交代的事情之后,我往回走,玛丽亚蓓尔在我们刚才分开的地点等着我。

她还是一样面无表情。但我长期跟她一起出生入死,看得出她微妙的表情变化。

现在她这是非常得意的表情。

「我比你快……哼哼。」

废话,你那边才三只,我处理的时间当然比较长!

我们继续往回走,一路上拌嘴争论谁比较厉害,很快就看见阿禄诺德大人在原地等着我们,他的表情看起来有点困扰。

阿禄诺德大人,请看!

您交代的事,我都做好了!

区区巨魔,完全不是我的对手!

虽然我想对付的是更强的魔物,但我会忍耐。

因为我知道阿禄诺德大人非常不愿意部下受伤。

所以他常命令部下去对付绝对能安全应付的魔物。

自己则总是抢先去做最危险的事。

由我出面就不会有人受伤——他总是这么说。

阿禄诺德大人。你这么珍惜我们,我真的很高兴。

但是,就跟你珍惜我们一样……不,我们更加地不希望你受到伤害。

即使现在的我还没有能力,但是……以后总有一天,我要跟你一起并肩作战。

因为……我最喜欢你了,阿禄诺德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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